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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

追富人稅鎖定海外分行,海外分行帳戶成租稅漏洞

2011316/工商時報/記者王立德報導

政府海外追稅受阻。財政部賦稅署日前邀請相關主管機關開會,研議取得國人在海外分行所得及利息相關資料的可行性,銀行公會研究後彙報,認為礙於當地銀行法及個資法規定,提供客戶在海外分行資料「暫不可行」。

據了解,稅務機關對本次會議相當重視,邀請銀行局、銀行公會、財政部法規會、國稅局開會,了解取得國人在海外分行所得的可行性,銀行公會也委託第一銀、彰銀、華銀、中國信託等海外分行家數較多的銀行研究。

銀行業者指出,依我國法源,提供海外分行客戶的存放款、匯款相關資料無適法性問題,但美國、香港、新加坡、日本等海外分行如提供客戶相關資料,可能抵觸該國法律,若政府要取得國人海外所得課稅資料,透過租稅協定等資訊交換機制較妥適。

客戶透過本國銀行海外分行取得利息項目,是另一爭議,銀行公會彙整結論指出,依照營業獨立性觀點,海外分行在營業範圍內具有獨立權利義務,且為境外營業,因此在海外分行取得的利息並非國內來源所得,不應屬課稅項目。

目前國銀海外分行多集中在美國、香港、新加坡、越南、日本,若富人在當地分行開戶,成為財富主要存放地,在簽署租稅協定前,稅務機關難以查稅,甚至連利息所得也無法課稅。

至於國銀中國大陸分行,由於尚未開始吸納個金存款,並不在此次討論範圍,銀行業者預期,台商在大陸的財富,未來搬進台資銀行分行的機會不大,可能還是以存放當地銀行為主。

繼美國鐵腕全球追稅,台灣主管機關也「硬起來」,研擬追查存放國銀海外分行富人財富,會計師指出,財政部之前未要求國銀通報台商存放海外的利息收入,成為租稅漏洞,未來若可與他國簽訂租稅協議,台商海外收入將無所遁形。

深黯台商金流的外資私人銀行主管則指出,不少台灣富人都具有美、台雙重國籍,早在數年前美國開始積極海外追稅,就將錢轉進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,成立境外公司,或採信託方式以免財富曝光,台灣主管機關要追稅,同樣查不到。

銀行業者認為,美國決定2013年起實施「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(FATCA)」,在台美系銀行已著手修改資訊系統作業流程,會將具有美籍身分的客戶帳戶資料向美國稅局通報,這項作法才真正讓不少具有雙重國籍的富人緊張。

國銀主管表示,相較美國具有較強勢的簽訂租稅協議能力,台灣起跑時間晚,簽訂租稅協議能力又較弱,「台商客戶並沒感受到壓力」,海外分行也還沒有感受到資金移動潮。

國銀海外分行情況

國家

具有分行之國銀

美國

台銀、土銀、合庫、一銀、華銀、彰銀、北富銀、國泰世華、兆豐、台工銀、永豐銀、玉山銀、中信銀

香港

台銀、土銀、合庫、一銀、華銀、彰銀、上海商銀、北富銀、國泰世華、兆豐、台工會銀、新光銀、聯邦銀、遠銀、元大銀、永豐銀、玉山銀、台新銀、中信銀

新加坡

台銀、土銀、一銀、華銀、彰銀、國泰世華、兆豐、中信銀

日本

台銀、一銀、彰銀、兆豐、中信銀

越南

土銀、一銀、華銀、上海高銀、北富銀、國泰世華、兆豐、新光銀、聯邦銀、永豐銀、中信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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