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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

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,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、考試費等收入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

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表示,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,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、考試費等收入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。
該分局說明,依據財政部98年5月22日臺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,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,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、考試費等收入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;另依財政部96年7月18日臺財稅字第09604521860號令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、機關、團體、組織舉辦之各種考試(含技能檢定),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、考試費等收入,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。因此,企業徵才無論是自行舉辦或委託其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機關團體(例如青輔會)所代辦招募職員考試所收取相關費用,均非營業稅課稅範圍,毋須開立統一發票。
   營業人對上開課稅範圍如有疑義,歡迎利用該分局網站(http://www.ntact.gov.tw/p63.asp)提供之網頁電話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,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(提供單位:第三課蔡銘峰,電話:05-5345573轉303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.ntact.gov.tw點選網頁電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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